包装宣传涉嫌多项违法,仁怀张支云酒业被罚 2 万元
来源:酱酒界综合 发布时间: 2026-08-11 11:49阅读: 2665

近日,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文书(仁市监处罚﹝2026﹞276 号),贵州省仁怀市张支云酒业有限公司因产品外包装存在多处违规宣传内容,被责令消除相关影响,并处 2 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决定书披露,深圳张支云酒业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授予该企业 “张支云” 注册商标(第 9650571 号)使用权,授权期限三年。获得授权之后,企业自行对接包材供应商,完成 “张支云(传颂)” 酒包装设计与采购工作,并在 2026 年 4 月 19 日完成 1400 件成品灌装生产,产品规格为 500ml×6 瓶 / 件,截至查处时尚未投放市场流通。

监管核查显示,这批成品全套包材印制大量宣传文案:包装印有 “中国酱香白酒之泰斗、酱香泰斗、私家酿造、大师配方” 字样;礼盒侧面标注 “酱香泰斗・张支云,张支云,中国酱香白酒之泰斗,被誉为茅台镇酱香型白酒祖师爷”;酒瓶背面还刊载叙事文字,提及 1979 至 1991 年间相关历史内容。 执法调查确认,企业无法为上述头衔类宣传提供权威佐证材料,且该款酒体并非商标授权人张支云亲自勾调,容易误导消费者认知。同时相关文案存在违规表述,触碰广告宣传合规红线。监管部门认定相关内容构成虚假广告。

当前仁怀产区持续强化酒类包装文案专项排查,部分酒企习惯使用无官方认证的头衔、杜撰品牌故事抬高产品溢价。行业经营者应当落实宣传内容前置审核,严守广告法律法规,杜绝缺乏事实支撑的营销表述。

公开资料显示,涉事主体贵州省仁怀市张支云酒业有限公司 2012 年注册设立,注册地址位于茅台镇上坪村。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依法对外公开,处罚信息纳入信用公示渠道,可供社会公众查询核验。


责任编辑: 罗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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