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界综合
罗佳佳
昨天 15:44
近日,黔东南州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贵州黄窖酒业有限公司因产品标签不符合国标且未建立出厂检验记录,被处以警告及5000元罚款。
据处罚信息,2025年11月,贵州黄窖酒业受合作方委托,为推广新品生产了90件“匠心古”陈年酱酒(每件4瓶),并运往四川广安。2026年4月,广汉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该批白酒包装涉嫌违规,经专业机构检测,确认其标签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调查同时发现,该批次产品出厂时未能提供相关检验记录,违反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法律规定。尽管企业事后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证实产品品质合格,但出厂环节的制度缺失暴露了其质量安全管理上的疏漏。
据悉,该批白酒为市场推广品鉴酒,未定价,成本价每瓶23元,总货值8280元。黄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相关规定,对其未建立出厂检验记录的行为给予警告,对标签违规行为罚款5000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7月6日。
公开资料显示,贵州黄窖酒业成立于2022年4月,主营业务涵盖粮食收购及酒类产品经营。此次事件虽涉及金额不大,但为行业企业敲响警钟:食品安全管理须贯穿生产全流程,标签合规与出厂检验等基础制度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