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公告,撤销其与中国酒业协会于2021年共同评选的第三届“中国酿酒大师”称号。该称号涉及41人,涵盖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等多个品类,获评者中不乏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洋河、古井贡酒等头部企业的核心管理层成员。公告措辞明确: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途径使用上述称号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仅半个月后,地方层面的清理随之落地。9月28日,湖南省酒业协会发布公告,撤销第二届“湖南省酿酒大师”及首届“湖南省品酒(酒体设计)大师”两项荣誉称号,合计涉及19人。公告同时设定了整改期限,要求相关主体在9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

两轮撤牌的指向并不复杂:协会自行设立的评比表彰项目,正在被纳入统一的审批管理框架。
这一变化的制度源头,是2026年7月9日由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民发〔2026〕31号)。该办法于8月1日正式施行,核心机制在于建立评比表彰项目的清单管理制度,未经批准,社会组织不得在清单范围之外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其中明确,社会组织不得擅自开展冠以“中国”“国家”“全国”等字样的评比项目。
酒业并非唯一受到影响的领域。同期,中国烹饪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也相继对各自体系内的“大师”“名师”类称号进行了清理。从时间线来看,酒业的清理节奏尤为密集:7月中旬,中国酒业协会率先撤销了一批带有“中国”字样的产区评定和特色称号;8月上旬,遵义市酒业协会跟进撤销“中国酱香酒酿酒大师”;至9月,清理范围从国家级协会延伸至省级协会。
对酒企而言,一个需要厘清的边界是:被撤销的是评选项目本身的合规性,而非对个人技术能力的否定。
从公开信息看,第三届“中国酿酒大师”评选于2021年启动,2023年颁发证书,评选时定位为“行业性、企业性、非社会性”。这意味着该评选的设立背景与当时的行业惯例相关,而此次撤销的直接依据是新规对评比表彰活动合规性的追溯要求。前两届“中国酿酒大师”评选(分别于2006年和2011年举行)不在本次撤销之列,其称号仍然有效。
多份撤销公告均载有相同表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相关称号名义开展活动,亦不得使用该称号进行宣传、推广或对外联络。这意味着,涉及已撤销称号的产品包装、官网介绍、电商详情页、招商材料乃至门店牌匾,均面临限期整改要求。对于拥有多款产品的头部酒企,这涉及包装改版、宣传物料下架等一系列具体操作。
从行业治理的逻辑看,此次清理的实质是将协会评比从“自主赋权”转向“清单准入”。过去由行业协会自行设立的各类称号,其权威性和含金量缺乏统一的外部约束;新规之下,评比表彰须经批准并纳入清单,未在清单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展。对于依赖“大师”“产区”等标签进行品牌叙事的酒类行业,这一变化带来的影响将是长期的。